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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结构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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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四川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机构,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实验教学及实验设备的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在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类实验教学、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方面行使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能。统筹、安排、调配实验教学资源;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课程的规划、协调、改革;制定和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的培训。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的有效有序运行。实验教学中心除为师生提供课内实验教学资源外,课外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运行。实验中心设有专门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可提供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使用预约登记,分享实验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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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军: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教授,硕士生导师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院长

四川美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科技与艺术融合促进发展会副会长,四川省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日本神户艺术工科大学研究员。

承担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设计领域非遗融创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文旅部重点项目《文化馆文创项目开发的前景与挑战》、四川省2021-2023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新文科背景下环境设计专业艺科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等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10余项,在《装饰》《美术观察》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和主研的项目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校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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