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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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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操作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使用者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操作带电机的设备时(如拉坯机、挤泥机、电窑等),打开开关电源十秒后,看是否运转正常,在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方可启动操作。
二、在操作设备时,使用危险设备时,长发者必须佩戴安全帽或者将长发盘好,方可使用操作。
三、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下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如下:
1、使用拉坯机时对号入座,开启电源和旋转方向按钮,运转拉坯机检查有无异常,然后由低速到高速运转使用,离开时请关闭电源和所有按钮,并清洁干净拉坯机后方可离开。
2、学生要亲自实验操作窑炉设备时,必须在陶瓷实验室的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完成,不得自行操作。
3、学生在实习使用电窑烧窑时,打开窑炉时必须佩带隔热安全手套和隔热服装等,然后在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才能操作完成,不得自行操作。
四、实习结束离开实验室时,应先关闭带电的仪器设备,然后关闭电源及照明、水源后方可离开。
五、使用者的所有工具等物品应放在自已的储物柜内,并妥善保管。若使用者因自己保管不当所造成的物品丢失,由使用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课程结束后,必须将其作品及物品全部带走,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由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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