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川师大艺术实验中心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9日前,各项目团队整理好项目研究成果,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1),经指导老师审阅后上报中心邱老师处。
2.2015年3月28日—2014年4月8日,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评审。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8日,中心将举办“201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成果展”,邀请专家对各项目的成果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作为结题验收的组成部分。另外,在此期间,中心将在展览现场组织“201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答辩会”,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准备,答辩会具体时间稍后在中心网站上通知。
3.验收结果将在中心网页上公示。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团队应以诚信为准则,秉着严谨治学的态度,及时完成对自身研究成果的的整理、归类和小结工作,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1),积极配合结题验收的相关工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的承诺提交完整的成果(文本材料要求打印纸质文档并提交电子文档),如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程序(提供源代码)及主要参考文献的复印件、调查问卷等过程资料,最后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并附应用前景评价及必要的说明材料。所有资料装入档案袋并附资料清单,具体如下: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2)正式成果纸质档案(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3)成果公开发表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学术期刊(增刊除外)上的项目、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项目或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竞赛获奖的项目,提交详细的成果资料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评审后返还>和复印件)。
中心将遵循学术规范、遵守学术职业道德的标准,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严把质量关。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结题验收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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