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一、中心建制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独立建制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由学校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一个管理办公室和10个实验室。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中心的建设、规划进行指导,教学质量督查组负责实验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中心设在美术学院,美术学院负责对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中心独立运行和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承担全校艺术生能力培养的教学任务。 二、管理模式 中心主任由美术学院院长担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中心副主任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中心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指导工作,教学质量督查组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心教学与管理团队经验丰富、责任分工明确,团队合作意识强、教学运行规范有序。中心所有实验室实行中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使用和统一管理(管理模式结构示意图见“中心概况”之“中心结构”)。 中心主任:由美术学院院长担任,全面负责中心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实验队伍建设及人员的引进、培养提高工作;负责实验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项目的开发研究组织工作;负责实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实验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实验中心的消防安全教育与监督管理工作。 (2)学校对包括中心在内的实验室实行独立建制,配备专职中心主任或中心副主任,按照课程和项目要求配齐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全额保证相关待遇。 (3)学校教务处坚持发挥在实验教学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加强实验教学基本建设和质量监控; (4)学校人事处把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实验教学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在每学年对实验教学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员予以奖励或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对不合格实验教学管理人员予以解聘; (5)学校科研处对实验教学科研项目给予支持,在科研评奖中给予倾斜,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生青年工作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延伸和拓展第一课堂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教学技能和特长技能进行提升。 (6)实验设备处在每学期对实验中心的设备情况进行统计,了解实验中心的设备情况和运行状况,对废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新,每年召集实验中心建设会议,讨论实验中心总体建设发展规划; (7)学校其他部门把实验教学管理和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主动为实验教学服务。如学校办公室积极组织校级教学督查、深入实验教学课堂,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到实验中心进行调研,了解中心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实验教学研究开展情况、学生实验活动及创新情况,将了解的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有利于学校实验教学的总体建设和改革。 四、资源利用情况 教师资源的利用:中心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66人,其中教授 9人、副教授 7人,博士4人,硕士16人。每年面向培养艺术学科三个专业开设32门实验课程,每年接纳学生3000余人。 五、运行机制 1、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开放运行根据学校要求,中心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和网络资源,倡导各实验室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开放。一是中心下属各实验室均建成开放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经过申请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二是通过实验教学中心网络教学资源,进行网上实验项目。开放实验以跨专业的研究型和综合型实验项目为主,吸引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到实验室进行实验、设计和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同时,中心将逐步建立了适应开放性实验教学的管理系统,包括教学监控系统、网上实名注册等,实现了实验教学管理过程无纸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保证实验室开放制度确实落到实处,学校还设立了实验室运行专项经费,保证实验室的正常开放运转。 2、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以学生为本中心在强调和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自身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管理类、仪器设备管理类、物资管理类。相关的系列规定保证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利益,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根本目的。 3、实验教学评价办法科学合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和改革创新中心专门成立了实验教学质量督查小组,根据实验课程建设的计划和实际情况,逐年对实验课程的立项建设、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立项建设。审查通过后,中心及相关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内容和项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后,再组织对实验课程教材的建设、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的制定、教师对相关实验软件的应用能力和教学课件的开发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验收和评审。对验收达到优良等级的实验课程,中心予以表彰。为调动实验教学队伍的积极性,学校建立具有激励和约束功能的分配机制:实施年终考核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的考核制度,最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下次聘用及晋职的依据;对考核优秀者根据学校的有关制度进行奖励;为鼓励实验教学人员从事教学软件开发、教育技术研究等工作,中心按成果大小计算其工作量,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制度化学校对中心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在教学业务费当中专门设立了实验教学经费预算项目,以保证中心的日常运行开支、仪器设备购置、维护和更新。利用学校每年向中心提供充足的运行经费,中心针对开放实验项目的需要,制度化划拨开放实验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放实验,并划拨专项经费支持中心从事科级创新大赛和暑期科级创新活动。 5、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为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学校明文规定,实验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采用实验课现场检查、学生填写实验课相关调查表和教务处与实验课指导教师代表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实验课过程中的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实验过程的情况及实验效果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通过对质量检查项目调查和统计,最终确定质量检查结果。中心通过全面的制度建设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已经形成了能够科学合理地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改革创新实验教学,不断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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