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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造型实验室使用安全承诺书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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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教师请做好课前操作安全教育。

二、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并保证仪器设备的完整性,禁止私自搬动、拆卸,更不可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实验室内禁止携带任何食品及饮料。

五、实验室内所有绘画颜料、绘画工具使用完毕务必盖好收纳,课程结束立即带走,做好各人物品的管理,以免实验室使用冲突造成不必要麻烦。实验室内不存留、不放置任何私有物品。课程结束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及卫生保洁,不属于实验室家具、设备的物品一律视为垃圾处理;逾期不做者由管理人员安排人代做,其费用由在此工作的人员自行承担。

六、所有室内家具(包括大摇杆油画架、画板、写生灯、桌椅等)使用完毕,分类复位。

七、每日使用结束后关灯关窗关门并切断电闸。

八、以上问题一经发生,物品将立即被清除,学生本人以及涉及班级也将立即请出实验室作出相应时间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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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