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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教学组织工作程序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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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定实验教学秩序,保证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将实验教学中的组织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条件,由中心办公室与各系协商,拟定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由主管教学的中心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二、实验计划及学生进入实验室操作安排表,由主管教学的中心副主任批准后下达到有关系部付诸实施。

三、每批学生在实验之前,应按如下程序组织好准备工作。

1、中心办公室负责与各系联系,提出实验要求,确定学生分组名单等。

2、由主管教学的中心副主任负责与各实验教学课程指导教师检查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由中心办公室安排指导教师就实验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如何完成好实验操作及在实验中的安全事项进行说明。

四、每批学生在实验期间,中心应作好学生管理工作。

1、学生中出现特殊或重要情况,各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要及时上报主管教学的中心副主任,中心要及时与有关系部联系。

2、日常工作和一般问题,由指导教师和中心办公室主任研究处理。

3、学生实验的轮换,由有关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及通知。

五、每批学生实验结束前后,应按如下程序作好总结工作。

1、由主管教学的中心副主任组织召开由各系实验指导教师参加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2、各系负责人会同指导教师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将当批实验教学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写出总结,上报中心分管教学副主任。

3、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和实验成绩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批改实验报告,并对学生实验成绩进行评定。学生实验报告报中心办公室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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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艺术实验教学中心